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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时间通知
作者:城市网 来源:www.ceoba.com 更新日期:2016-3-31

  内容摘要:2016年延边州执业医师现场确认时间4月6日~8日口腔类别;4月11日~14日临床类别。
  2016年延边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登录国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24时。
  2、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3、个人报名信息修改,须在网报截止日前,再次登陆修改个人报名信息,修改完本人报名信息后,需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
  1、审核时间:
  2016年4月6日~8日口腔类别;4月11日~14日临床类别上午:8:30 ~ 11:00 下午:13:00 ~ 16:002、审核地点:延边医科学会联合办公室4楼(金州假日洒店河南店后院)、咨询电话:0433-2814081。
  3、特别提醒:延边地区中医类别考生,网报考点选吉林,现场认证到吉林市考点-吉林市医学会。公共卫生、部队考生,网报考点选长春,现场认证到长春市考点-长春市医学会。
  三、 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需提交报到证、派遣证及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书。如无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书考点工作人员在审核现场进行网上学历查询;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期考核证明表1份。
  报考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需提供1份《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已取得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需提供1份《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⑴持有助理医师资格证的考生,注册单位必须与试用单位一致。转移注册的,需提供首次注册时间证明;⑵《试用期考核证明》黑线上方由考生本人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缺项、涂改无效;⑶《试用期考核证明》必须由试用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⑷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⑸试用期起止时间:2015年7月-2016年7月或2015年3月-2016年3月,请如实填写试用期考核时间,试用期截止时间至考试当年8月为止必需满1年或1年以上。
  4、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需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6、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同一版照片2张。
  7、试用机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8、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提供:
  ⑴《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所在院校公章;⑵研究生院开具的《当年毕业研究生证明》,并加盖所在院校公章;⑶《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⑷《毕业实习手册》;
  ⑸学校开具的当年研究生毕业名录(以上5个材料必须齐全)。
  考生需认真核实报考信息,2016年起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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